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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第一季度考核加减分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XXGK-2018-0022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bet55365体育在线投 发文字号: 扶考发〔2018〕1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8-05-03 15:06
发文机关: 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扶考发〔20181

 

关于2018年度第一季度考核加减分情况的

 

 

根据《扶风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扶风县日常管理考核加减分办法(试行)》,经县考核委员会同意,现将第一季度考核加减分情况通报如下:

一、脱贫攻坚

1. 综合一季度承担春季攻势各项方案计划编报、项目实施,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等工作开展、资料报送,“三讲三补”工作开展、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修正完善,信访件办理、脱贫攻坚督查检查,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年度考核、驻村帮扶工作调整,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省市调研现场准备、特色亮点等工作,对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扶贫办各加8分,法门镇、召公镇、段家镇、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各加7分,城关街道、绛帐镇、杏林镇、天度镇、午井镇、县发改局、教体局、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卫计局、电力局各加6分,县商信局、农业局、林业局、人行各加5分。

2. 根据322日至28日县“正风肃纪促脱贫”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四个督查组对各村“四支队伍”到岗检查情况,对未到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县农行、水利局(县防汛办)、人保公司、移动公司、市场监管局(县食品药品稽查队)、文广局(县文化馆)、邮储银行各减1分。

二、重点项目建设及环境保障

1. 对承担重点项目体量大、总体进展较好且承办全县2018年度第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的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加8分;对承担重点项目体量大、总体进展较好的新兴产业园管委会加8分;对承办全县2018年度第一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且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的县发改局加5分;对承担重点项目体量大、总体进展较好的法门镇、县商信局各加5分;对承担重点项目体量大、总体进展较好的城关街道加4分。对承担垃圾填埋场项目外围环境保障不力的午井镇减3分;对承担中餐标准化、斯诺特生物工程未开工的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减2分;对承担狄龙钢化玻璃及LED电子加工、锦龙制衣服装生产线未开工的新兴产业园管委会减2分;对承担石头河水库扶风县供水、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未开工的县水利局减2分;对承担佛文化主体公园及大美佛汤城基础配套和县城新区新能源供热项目未开工的县住建局减2分;对承担大美佛汤城项目进展缓慢的法门镇减2分;对承担县人民医院急救住院综合楼工作滞后的县卫计局减1分;对承担华录文化广场未开工的县文广局(旅发委办)减1分;对承担瑞农农副产品种植生产基地项目进展缓慢的绛帐镇减1分;对承担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未开工的县人社局减1分。

2. 对做好西法(北线)城际铁路扶风段项目环境保障的县交通局加4分,城关街道、法门镇、召公镇、午井镇各加3分。

3. 根据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清表、迁坟任务完成情况,对城关街道加5分,绛帐镇、法门镇、午井镇、县国土局各加3分。

三、争取中省市资金

对第一季度争取中省市资金完成较好的段家镇、县商信局、财政局各加8分,法门镇、县发改局、农业局各加6分,杏林镇、县扶贫办、人社局、教体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各加4分,县交通局、水利局各加3分,县文广局、卫计局各加2分;对任务完成较差的城关街道、绛帐镇、天度镇、召公镇、午井镇、县电力局、林业局、供销联社、国土局、环保局、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新兴产业园管委会各减3分。

四、固定资产投资

对第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较好的县旅发委办加8分,天度镇、县统计局各加5分,杏林镇、午井镇、县发改局、卫计局、新兴产业园管委会、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加3分;对完成较差的县文广局、供销联社、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移动公司各减5分,县市场监管局、国土局、环保局各减3分。

五、生态环保及农村“五改”工作

1. 根据第一季度各镇街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法门镇、天度镇各加5分,绛帐镇、召公镇各加4分,杏林镇、午井镇、段家镇各加3分;城关街道减1.5分。

2. 根据第一季度农村“五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城关街道、法门镇、县环保局各加5分,天度镇、召公镇各加3分;午井镇减1分,杏林镇、段家镇、县住建局各减2分,绛帐镇减3分。

六、基层党建

1. 对承担全县党建领航“脱贫增收1+1”行动示范点工作开展较好的法门镇、社会组织党委各加3分,绛帐镇、杏林镇、段家镇、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各加2分;

2. 对迎接市委村“两委”换届督导检查工作的绛帐镇、法门镇、杏林镇、段家镇各加1分;

3. 对村级换届经验做法在县换届简报刊载的城关街道、绛帐镇各加1分;

4. 根据村级换届信访件数量,对召公镇减2分,天度镇、午井镇、段家镇各减1分。

七、对外宣传

根据第一季度单位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发稿情况,对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县人社局、农业局各加3分,午井镇、县委办、县档案局、扶贫办各加2分。

八、信访维稳工作

1. 根据中省市“两会”期间越级访、信访案件网上办理和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对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信访局各加3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各加1.5分,段家镇、天度镇各加2.5分,法门镇、午井镇各加2分,杏林镇加1.5分,县环保局、教体局、卫计局各加1分;城关街道减3分,绛帐镇、召公镇各减1分。

2. 根据在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省市“两会”等重大敏感节点和重大活动节日期间工作表现和维稳日常工作落实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信访局、教体局、人社局、民政局、交通局、商信局、司法局、法门镇、杏林镇、午井镇各加2分,召公镇、县文广局、法院、检察院、国土局各加1分;城关街道减3分,绛帐镇、天度镇各减1分。

九、春节期间法门寺佛文化景区周边安保暨旅游环境保障工作

根据2018年春节期间法门寺佛文化景区周边安保暨旅游环境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安监局、文广局(旅发委办)、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林业局、物价局、城关街道、法门镇各加3分,绛帐镇、杏林镇、天度镇、召公镇、午井镇、段家镇、县民政局、信访局、水利局、教体局各加2.5分。

十、春季绿化及栽树建园工作

1. 综合生态护林员、森林防火、道路绿化、重点工程、育苗工作情况,对绛帐镇、天度镇各加3分,城关街道、段家镇、杏林镇、法门镇各加2.5分,午井镇、召公镇各加2分;对县林业局、住建局各加3分,水利局加2.5分。

2. 根据去冬今春苹果(猕猴桃)建园和老果园改造完成情况,对午井镇加3分,城关街道、绛帐镇、法门镇、天度镇、召公镇各加2.5分,杏林镇、段家镇各加2分。

十一、纪律作风

根据县委办《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纪律作风检查情况的通报》(扶办函〔201811号):

1. 对存在请销假、签到制度不规范,工作时间无人在岗的召公镇(镇劳保所)、县林业局(林业站)、国土局(杏林镇国土所、天度镇国土所)、水利局(水保站、灌溉站、河道管理站、水电队、城关水管站)各减1分。

2. 对存在上班时间网上娱乐等违反工作纪律的县财政局(召公镇财政所)、农业局(畜牧中心)各减1分。

4. 对扶贫、下乡存在“两头跑”现象的段家镇、县农业局(畜牧中心)、县财政局(段家镇财政所)各减1分。

5. 对村干部坐班制落实不到位的段家镇减1分。

6. 对正月初一景区旅游安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法门镇减1分。

十二、其他工作

1. 对参加2018年陕西苹果北京宣传推介周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精准扶贫论坛的县农业局加5分。

2. 对在中组部《组工通讯》刊登我县“坚持力量下沉助推脱贫攻坚”经验做法被市委书记徐启方批示的县委组织部加5分。

3. 对筹办在我县召开全省农机手跨区作业劳动竞赛启动仪式的县农业局加3分。

4. 2017年工作有亮点、有成绩、有特点,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的县委农工部加2分。

5. 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居全省前列的县财政局加2分。

6. 对参与省文化厅在杏林镇西坡村“新春文化进万家·助力脱贫奔小康”惠民演出活动的杏林镇、县文广局各加2分。

7. 对在第24届农高会期间,联合太白县、渭滨区代表市科协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农专题展览的县科协加2分(补2017年度第四季度)。

8. 对参与筹备在我县召开的全省田野考古技术培训班的县文广局加2分。

9. 对参与宝鸡市第二届春节年货大集活动的县供销联社加1分。

10. 对在2017年度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承担样本企业协助调查任务完成较好的县编办、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科技工业管区管委会、交通局、统计局、国税局各加2分,对提供部门数据准确及时的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财政局、电力局各加1分。

11. 根据一季度各镇街农村改厕项目进展情况,对召公镇、法门镇各加3分,天度镇加2分,午井镇、段家镇各加1分。

12. 对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中农监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较好的绛帐镇、午井镇各加1分;创建任务进展较差的法门镇、召公镇各减1分。

 

 

扶风县考核委员会

                             20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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